業務轉讓通告 - 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有限公司

業務轉讓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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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業務轉讓 ( 債權人保障 ) 條例》( 香港法例第 49 章 ) 第 4 條及第 5 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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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通告,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有限公司,一家根據香港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其公司編號 為 16302,註 冊 地 址 為 香 港 九 龍 柯 士 甸 路22–26A號好兆年行地下上層1號舖(「出讓人」),同意向宣道傳意及出版事工有限公司,一家根據香港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其公司編號為3162506,註 冊 地 址 為 香 港 新 界 葵 芳 葵 樂 街 2–28號裕林工業中心B座10樓2室 (「承讓人」),轉讓其持續經營的宗教出版業務 (「該業務」)及與其相關的若干資產 ( 包括其商譽 )。該業務由出讓人以下列的名義於各自的地址經營:
1. 「宣 道 出 版 社」於 香 港 新 界 葵 芳 葵 樂 街 2–28 號裕林工業中心 B 座 10 樓 2 室 ;
2. 「北角宣道書局」於香港北角英皇道 238 號康澤花園 1 樓 ;
3. 「宣 道 書 廊 樂 言 坊」於 香 港 北 角 電 氣 道 233 號城市花園第 5 座地下 ;
4. 「屯門宣道 ( 自助 ) 書局」於香港新界屯門景峰花園商場一樓 1A–1B 號舖 ; 及
5. 「金 熊 貨 倉」於 香 港 新 界 荃 灣 柴 灣 角 街66–82 號金熊工業中心 16 樓 D 單位。


該 轉 讓 已 於 2022 年 6 月 30 日 (「該 轉 讓 日」)完成。


自該轉讓日起,承讓人承繼出讓人繼續於上述地址分別以「宣道出版社」、「北角宣道書局」、「宣道書廊樂言坊」、「屯門宣道 ( 自助 ) 書局」及「金熊貨倉」的名義經營該業務。


出讓人在該轉讓日或之前與該業務相關的一切債務、責任和義務將完全由出讓人承擔及支付。承讓人將不會承擔在該轉讓日或之前出讓人因該業務所產生的一切債務、責任和義務。


茲通告,除非在本通告作出最後一次刊登後的一 (1) 個 月 內 有 人 提 起 法 律 程 序,否 則 在 該 一 (1) 個月屆滿時,承讓人即憑藉《業務轉讓 ( 債權人保障 ) 條例》終止負有法律責任 ( 如有 ) 承擔出讓人在經營該業務時所欠下的債務和所產生的義務。


日期:2022 年 7 月 8 日
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有限公司
香港九龍柯士甸路 22–26A 號好兆年行地下上層 1 號舖
出讓人


宣道傳意及出版事工有限公司
香港新界葵芳葵樂街 2–28 號裕林工業中心 B 座 10 樓 2 室
承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