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此通知張家強 (「出讓人」),其地址為香港九龍九龍灣常悅道 9 號企業廣場一期二座 10 樓1008 室,以 Helmtex Co. 的商業名稱在前述地址經營一般貿易業務 (「該業務」),現已同意將該業務及相關資產轉讓 (「該轉讓」) 予譚振聲 (「承讓人」),其地址為香港德輔道中 199 號無限極廣場 22 樓。
該轉讓將於 2022 年 5 月 22 日或出讓人與承讓人所同意之其他日期完成。完成該轉讓後,承讓人無意繼續經營該業務。
謹此通知,除非在本通告最後刊登日期起計的一個月期限內提出法律程序,否則在該一個月期限屆滿時,承讓人即憑《業務轉讓 ( 債權人保障 ) 條例》終止負有法律責任承擔出讓人在經營該業務時所欠下的債項和所產生的義務(如有)。
日期:2022 年 4 月 22 日
張家強
出讓人
譚振聲
承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