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轉讓通告 - 精力控股有限公司

根 據 香 港 法 例 第 49 章《業 務 轉 讓 ( 債權人保障 ) 條例》第 4 及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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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通告,精力控股有限公司為一家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其註冊辦事處位於香港仔黃竹坑道 65 號 志 昌 行 中 心 13 樓 B 室 (Flat B, 13/F, Gee Chang Hong Centre, 65 Wong Chuk Hang Road, Aberdeen, Hong Kong) (「出 讓 人」),以 “Jax Coco” 的名義經營椰子水飲料及相關產品的貿易業務 (「該業務」),已與 SERAING (HK) LIMITED (一家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其註冊辦事處位於香港夏愨道 16 號遠東金融 中 心 10 樓 1005 室 (Room 1005, 10th Floor, Far East Finance Centre, 16 Harcourt Road, Hong Kong)) (「承讓人」) 簽訂了業務轉讓協議 (「該協議」)。根據該協議,出讓人已同意向承讓人轉讓 (1) 該業務 (2) 該業務的某些資產和 (3) 該協議規定的該業務的某些貿易債務、負債和支出。該協議自 2022 年 2 月 1 日 (「生效日期」) 起生效。


該轉讓將於 2022 年 3 月 1 日 (「轉讓日期」) 完成。承讓人擬於轉讓日期後以 “Jax Coco” 的名義在上述地址經營該業務。


出讓人於截至生效日期與該業務有關的所有債務、負債和支出將由出讓人承擔,而自生效日期起與該業務有關的所有債務、負債和支出應由承讓人承擔。


茲通告根據《業務轉讓 ( 債權人保障 ) 條例》,於本通告最後一次刊登後的一個月屆滿時,承讓人就出讓人因經營該業務而產生之債項和義務所承擔的責任 ( 如有 ) 須告終止,除非於屆滿日期前已提出訴訟則出別論。


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精力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仔黃竹坑道 65 號志昌行中心 13 樓 B 室
(Flat B, 13/F, Gee Chang Hong Centre,  65 Wong Chuk Hang Road, Aberdeen,  Hong Kong)
出讓人


SERAING (HK) LIMITED
香港夏愨道 16 號遠東金融中心 10 樓 1005 室
(Room 1005, 10th Floor, Far East Finance Centre, 16 Harcourt Road, Hong Kong))
承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