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業務轉讓 ( 債權人保障 ) 條例》 ( 香港法例第 49 章 ) 第 4 及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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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公告 (1) 才滙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註冊成立之公司,其註冊辦事處地址為香港灣仔駱克道 3 號 19 樓及 (2) 才浩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註冊成立之公司,其註冊辦事處地址為香港灣仔駱克道 3 號 19 樓 ( 以下統稱為「出讓人」),於香港經營提供人力資源與薪資管理服務 (「該業務」),已同意將該業務轉讓予達盟香港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註冊成立之公司,其註冊辦事處地址為香港銅鑼灣勿地臣街 1 號時代廣場二座 31 樓 (「承讓人」)。
在 若 干 條 件 獲 達 成 之 情 況 下,該 轉 讓 將 於 2022 年 1 月 3 日 ( 或出讓人與承讓人所同意之其他日期 ) (「轉讓日」) 生效。自轉讓日期起,承讓人擬於其註冊辦事處地址以承讓人的名義承繼出讓人經營該業務。
茲公告除非在本通告最後一次刊登之日後的一(1) 個月內有人就出讓人在經營該業務時所欠下的債項和所產生的義務提起法律程序,否則在該一 (1) 個月屆滿時,承讓人即依據《業務轉讓( 債權人保障 ) 條例》不再對上述債項和義務 ( 如有 ) 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日期:2021 年 11 月 19 日
才滙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才浩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出讓人
達盟香港有限公司
承讓人